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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2025年 非事业编制助理岗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13人公告

作者:启岸教育 | 发布时间:2025-11-05
湖南城市学院2025年度非事业编制助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湖南城市学院湖南城市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从2020年起,学校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学校位于长江中下游平原、洞庭湖南岸环湖生态经济圈核心城市——湖南省益阳市,学校人文底蕴深厚,自然环境优美,交通便捷,距省会长沙中心城区仅55公里。学校前身为1970年创办的益阳地区师范专科学校和1978年创办的益阳基础大

湖南城市学院2025年 非事业编制助理岗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13人公告(图1)

湖南城市学院2025年度非事业编制助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湖南城市学院

湖南城市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从2020年起,学校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学校位于长江中下游平原、洞庭湖南岸环湖生态经济圈核心城市——湖南省益阳市,学校人文底蕴深厚,自然环境优美,交通便捷,距省会长沙中心城区仅55公里。学校前身为1970年创办的益阳地区师范专科学校和1978年创办的益阳基础大学。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当时的湖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和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为湖南城市学院。学校遵循“品学兼修,知行统一”的校训精神,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大学,2012年获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4年成为“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2018年高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跻身湖南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行列,2021年获批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的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九)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2个,招聘计划13名,仅限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详见附表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网址https://www.hncu.edu.cn/xrsc/zpxx/fsybryzp.htm。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5日12点至2025年11月15日24点。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命名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csxyrscrsk@hncu.edu.cn,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就业部门印章或学校公章);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4)招聘岗位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以后);

(5)招聘岗位要求有学生干部工作经验的,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院系公章。

(6)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无需提供专业证明材料,暂未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及所学专业为上一级学科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7)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人社厅网站或APP中下载的社保缴纳明细证明。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毕业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邮箱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相关事宜在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1.考核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考核比例。

2.考核方式

所有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习近平新时代教育思想理论知识的掌握水平等,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不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本次考核不设置合格分数线。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考试具体事宜、各环节考试结果在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被录用人员的待遇按照学校《关于设置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的工作方案》(2025年)的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737-6111010 0737-6111336

(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7-6110025(纪委办公室/省监委驻湖南城市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

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2025年度非事业编制助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2025).rar


湖南城市学院

2025年 11月5日

原文标题:湖南城市学院2025年度非事业编制助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湖南城市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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