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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 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 招聘人员10人公告

作者:启岸教育 | 发布时间:2025-11-05
2025年下半年大庆市红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按照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下半年大庆市红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0人。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和要求详见《2025年下半年大庆市红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 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 招聘人员10人公告(图1)

2025年下半年大庆市红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按照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下半年大庆市红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0人。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和要求详见《2025年下半年大庆市红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引进对象:2026年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不包含尚在服务期(协议期)内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本科生、研究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2.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2007年11月5日以前出生。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9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4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考生使用相应学历报名时,现实际年龄应符合该学历的年龄要求)。

  3.专业要求。具体岗位所需专业见附件1。统招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设专业限制。

  4.学历、学位证书取得要求。能够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必须一致。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毕业生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 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 尚在服务期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4. 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5.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人员被事业单位解聘未满5年的。

  6.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9.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登录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gang.gov.cn)查阅人才引进公告,登录报名系统(http://hgqzp.setzhdj.gov.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28日16:00。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就读成绩单,本人获得的各类其他证书扫描件(如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2026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 自行下载打印《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认真阅读后签字拍照或扫描上传。

  4.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材料。

  以上材料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可通过登录报名系统(http://hgqzp.setzhdj.gov.cn)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二)能力测评。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如报考人员较多,根据工作需要加设面谈或笔试,按照不高于岗位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并列考生一并进入面试)。如加设面谈环节,将按照报名人员姓氏笔画排序进行分组,按比例确定每组进入面试环节人选。面谈或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并现场公布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工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引进岗位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能力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三)考核与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等形式,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审查报考资格。体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内容与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与体检合格后,同引进人才签订三方协议。

  (四)递补原则。如加设面谈和笔试,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空缺的,进入面试人员不进行递补。拟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公示前,如有考生资格条件不符或自愿放弃等情况,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后,如有考生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期间自愿放弃等情况产生空缺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对通过考核与体检的人员作为拟引进人选,在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2026年毕业的引进人才毕业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宜

  1. 引进人才由相关部门办理起薪、落实事业编等手续,签订相关协议,试用期一年。参照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

  2.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具体工作岗位,确定录用后结合区属单位实际需求,充分考虑引进人才的综合素质,统一研究确定工作单位。

  3. 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产生违约情形的,报考人员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 本公告由中共大庆市红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9-2799280。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3:30-17:00。

  附件:附件1-3


  1.2025年下半年大庆市红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

  2. 引进范围高校Ⅰ、Ⅱ名单

  3. 报考诚信承诺书

  中共大庆市红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5日

  原文标题:2025年下半年大庆市红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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