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气象部门2026年公开 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97人公告 (气象类-第一批)
作者:启岸教育 | 发布时间:2025-10-30
内蒙古气象部门2026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气象类-第一批)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就内蒙古气象部门2026年度公开招聘气象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设 7 个自治区级直属事业单位、12个盟市气象局、92 个县(市、区、旗)气象局。各单位简介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网站(nm.cma.gov.cn)和内蒙古天气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
二、招聘岗位
招聘公告通过中国气象局(www.cma.gov.cn)、气象人才招聘 网( zp.cmatec.cn )、 内蒙古 自治 区气象局(nm.cma.gov.cn)和内蒙古天气微信公众号发布。
本批计划招聘气象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97人,其中自治区级19人、盟市级26人、县(区、旗)级52人。岗位详见《内蒙古气象部门2026年度公开招聘气象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专业根据《气象部门人员招聘专业目录(2026年版)》(附件2)设置。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气象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热爱气象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2026年大学本科及以上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2025年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
5.留学回国人员须2024年1月1 日后毕业,并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且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
6.学位要求须持有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并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毕业报到时须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手续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仅限选报一个岗位,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登录“http://www.nmrckp.com”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 09:00至2025年11月8日 11:30。
考试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并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在报名时主动报告亲属关系和回避情况,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将依据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1月8日08:30-11:30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体育馆内蒙古展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学籍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
六、招聘面试
(一)在全国气象部门2026年度人才招聘会(校园招聘)期间的面试工作仅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进行,面试岗位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面试时间为2025年 11月8 日下午,具体时间和详细地点在资格复审时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总分 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后,经递补、调剂或因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组织招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招聘拟在2026年 3月中下旬在呼和浩特市进行,具体报名、面试时间另行公告。全国气象部门2026年度人才招聘会(校园招聘)期间仅了解应聘人员求职意向,应聘人员需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气象类)》(附件 3)并在现场交于工作人员。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 比例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实施,到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及自治区气象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八、递补和调剂
(一)递补。应聘人员如出现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以及其他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可以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调剂。对于无人报名或经考试后仍空缺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对面试成绩合格且愿意调剂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调剂。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气象局(www.cma.gov.cn)、气象人才招聘网(zp.cmatec.cn)、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nm.cma.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内蒙古气象部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
十、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一)内蒙古气象局人事处咨询电话:0471-3335172
( 二 ) 内蒙古气象部门公开招聘监督 电话:0471-3335335
附件:
附件1.内蒙古气象部门2026年度公开招聘气象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表(气象类岗位).xlsx
附件2.《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6年版)》.doc
附件3.内蒙古气象部门2026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气象类).doc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