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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业学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人才85人公告

作者:启岸教育 | 发布时间:2025-10-21
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如下:一、单位简介黑龙江工业学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按省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负责本科层次学历教育工作,承担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并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办公地点:黑龙江省

黑龙江工业学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人才85人公告(图1)

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工业学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按省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负责本科层次学历教育工作,承担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并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

办公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99号

学校简介:见黑龙江工业学院主页http://www.hljut.edu.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博士人才8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工业学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人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年龄为18(含)周岁以上、40(含)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21日(含)至2007年10月20日(含)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10月21日(含)以后出生;

(五)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获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按相关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现场确认、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工业学院官网(http://www.hljut.edu.cn/)发布。

(二)报名

1.邮箱报名:hljgyxyrsc@126.com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2月31日

3.报名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黑龙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3)《黑龙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4)扫描件;

(4)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6)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研究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8)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等);

(9)提交报考人员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汇总成一个PDF文件,然后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标明为“应聘学院+岗位代码+姓名(博士)”。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报信息与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学校各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黑龙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黑龙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和全部相关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以试讲、业绩成果汇报和专业知识答辩为主。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3.按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学术成果高者优先。

(六)考核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由黑龙江工业学院负责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最终结果不合格,不予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2.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名单,报学校审批。经学校研究同意后,黑龙江工业学院官网(http://www.hljut.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享受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同时享受《黑龙江工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中相应条款待遇。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工业学院官网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应届人员毕业前须与我校签订三方协议,并在毕业后2个月内到校办理入职手续;往届人员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2个月内到校办理入职手续。入职前,须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

(四)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工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张老师

咨询电话:0467-2395735 0467-2395023

监督举报电话:0467-2395107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附件:

1.黑龙江工业学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人才计划表.xlsx

2.黑龙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黑龙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doc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黑龙江工业学院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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